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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是我看的第二本格里森的書,第一本「莫拉的雙生」非常地好看,某天在勤美誠品逛的時候,
偶然藉由書店對於書的陳列,發現了格里森後續的作品還是有被翻譯成中文,也很驚喜地發現,法醫莫拉原來有存在成一個系列,不是一個故事說完就結束的人物,因為從莫拉的雙生開始,我就很喜歡這位女法醫。
在這一本書裡,延續了這個書系一貫的風格,書中的血也是灑的滿天遍野不用錢那般,屍體的樣子跟書中詭異的氣氛,讓我覺得春天出版社Storytella這個書系整個很不適合在晚上看~:P

這本書中的屍體,被肢解,書中也提及許多關於魔鬼的符號、天主信仰以及聖經的舊約跟新約那些版本的事,
其實每讀過一次這種書,我都會再多瞭解一點聖經與其背後的意義,誰會沒事去查惡魔有幾種說法跟代表?
誰會沒事去找「路西弗」這個詞竟然可以翻譯成「可帶來光明的人」?
這又牽扯到早期教會對於自由思想的迫害,也可以探討早期政教合一的西方國家們還有多少黑暗的歷史,

這一本書裡又多拉了兩條線,一條是莫拉與布洛菲神父之間的情感,另一條是瑞卓利的父母即將離婚的事。
就算是在這麼個鮮血淋漓的故事,看到莫拉遲疑著自己所留有生母殘酷的血液(這故事是莫拉的雙生),
我有時對於裡頭的角色產生了一些迷惘,這樣子的冷血無情,真的會遺傳下去嗎?
母親殺了人,就代表自己一定會殺人嗎?但莫拉卻是在對自己的父母完全無知的狀態下,選擇了成為一個法醫,
面對屍體,解剖,找出死者不能親口說的話,這個選擇,會是遺傳所導致?

瑞卓利的父母,因為父親先出了軌,母親也決定找一個出軌,報復自己的丈夫,
但他們這樣做之後,會快樂嗎?父親覺得自己在家沒地位,母親感覺自己對家的付出得不到對等的尊重,
但這樣,就可以成為出軌的理所當然?
這讓我想到最近新聞報很大的一件事,王建民開記者會宣布自己出軌一事,
難道,不能等身邊的關係斷得乾淨,理得清楚之後,再發展下一段關係嗎?
這樣錯綜複雜的關係,讓所有牽連在其中的人,都懷有自己才懂得的苦衷,這樣生活下去,真的會給自己快樂?
這讓我覺得,要嘛,就偷吃之後,嘴巴擦乾抹淨,不是大肆宣揚,再把自己的家人賠入這樣一段出軌的關係之中,
 
梅菲斯特俱樂部,這本書最後竟然還留了一個伏筆!
啊,臺灣這邊不知道啥時才會再出格里森的下一本書啊~~我好想知道,到底誰是那個臥底的人?
嗚,為什麼同一件事不能在這本書就把它講完啊,這樣等好難過~>"<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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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feliciahsu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